寶寶們,你們是不是也總覺得“靈感”特高冷?總想着等一個“大主題”“大故事”,才值得動筆,結果盯着空白文檔半天,啥也寫不出來?
我以前也這樣!總覺得寫東西得“有分量”,比如寫“親情”就得是轟轟烈烈的大事,寫“成長”就得是人生轉折點,可越這麼想,越覺得身邊沒素材,天天盼着“靈感砸到頭上”,結果靈感沒等來,倒把自己憋得慌。
直到有次我跟搭子吐槽“沒東西可寫”,搭子給我發了張她手機裏的照片——是她奶奶用的老花鏡,鏡腿上纏了圈透明膠帶,膠帶都發黃了,她說“你看這個,我奶奶眼鏡腿斷了,舍不得扔,自己纏了膠帶,用了三年。上次我要給她買新的,她跟我說‘這眼鏡看得清,換了反而不適應’,你說這裏面是不是能寫點啥?”
我盯着那張照片看了半天,突然就通了——原來我不是沒素材,是把“素材”想太大了!那些藏在日常裏的小細節,比如奶奶纏膠帶的老花鏡、樓下早餐店老板總多給的半勺鹹菜、同事遞過來的熱咖啡上的拉花……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才是最有溫度的寫作素材啊!
後來我就試着“低頭找素材”,每天出門帶個小本子(現在直接用手機備忘錄),看到啥、聽到啥,只要心裏“咯噔”一下,哪怕就一句話、一個畫面,都記下來。
比如前陣子我坐地鐵,看到一個小姑娘給老奶奶讓座,老奶奶坐下後,從布包裏掏出個蘋果,非要塞給小姑娘,小姑娘擺手說“不用不用”,老奶奶就把蘋果放小姑娘兜裏,說“剛洗的,甜”。我當時就掏出手機記了一句:“地鐵上,老奶奶的蘋果,塞在陌生姑娘兜裏,布包磨出了毛邊。”
後來我寫一篇關於“陌生人善意”的稿子,就把這個細節加進去了。沒寫啥大道理,就寫老奶奶遞蘋果時手上的皺紋,寫小姑娘兜裏蘋果的溫度,寫周圍人偷偷笑的表情——結果好多讀者留言說“看這段的時候,心裏暖暖的”。
還有一次,我寫“職場”主題,卡了好久,想不出怎麼寫同事間的關系。那天中午跟同事一起吃飯,她跟我說“上次我加班到十點,你桌上那包沒開封的餅幹,我偷吃了啊,後來想還你,發現你又放了一包在我桌上”。我當時就記下來了,後來寫稿子的時候,沒寫“我們關系很好”,就寫了兩包餅幹的事兒——同事加班看到餅幹,偷吃時的忐忑;我發現餅幹沒了,沒問,又放了一包;第二天同事看到新餅幹,笑着跟我道謝。就這麼個小細節,反而把職場裏的溫暖寫透了。
所以現在我總跟身邊想寫作的朋友說:別等“大靈感”,先抓“小火花”。這些小火花可能是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場景,看着碎,可攢多了,就能拼成特別動人的故事。
你們也試試?今天出門的時候,多留意身邊的小事——比如小區門口保安大爺跟你說的“早啊”,便利店店員遞東西時手上的創可貼,甚至是風吹動樹葉的聲音。把這些記下來,說不定下次寫稿子,它們就成了最亮的閃光點呢!
第二卷·捕光——在生活碎片裏挖寫作寶藏:第二章 別讓“沒文化”嚇退你,會“聊天”就能寫
好多朋友跟我說“我想寫,但我沒讀過多少書,怕寫出來的東西沒人看”,還有人說“我說話挺溜的,一落筆就卡殼,不知道怎麼把話變成文字”。其實我以前也有這毛病——跟人聊天能叨叨半小時,打開文檔卻半天敲不出一個完整句子,總覺得“寫作是文人幹的事,我這大白話拿不出手”。
直到有次我卡稿,跟搭子吐槽“我要是能把聊天的勁兒用到寫作上就好了”,搭子反問我:“那你爲啥不試試把‘聊天’搬進稿子?你跟我怎麼說,就跟讀者怎麼寫,不就行了?”
這句話點醒了我!後來我試了次,真的管用。當時要寫一篇關於“租房那些事”的稿子,一開始我想寫得“正式”點,列了提綱:租房前的準備、籤合同的注意事項、遇到奇葩室友怎麼辦……寫出來像說明書,自己都讀不下去。後來我幹脆放棄“正式”,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樣開頭:“你們有沒有過那種時刻?搬新家第一天,對着空蕩蕩的房間,連掛衣服的地方都沒有,突然就有點想家。我上次租那個老小區的房子,進門第一眼看中陽台有棵綠蘿,結果搬進去才發現,綠蘿是樓上空調滴水澆活的,下雨天陽台能積半盆水……”
就這麼開頭,我越寫越順,把租房時遇到的糟心事、暖心事兒全倒了出來:比如房東阿姨偷偷給我留的備用鑰匙,貼在門上寫着“姑娘加班晚了別慌”;比如隔壁大哥總把外賣錯送我家,後來每次點外賣都多給我帶瓶可樂;比如我自己貼牆紙貼歪了,最後跟樓下鄰居一起返工到半夜……寫完我沒改多少,直接發了出去,結果好多人留言說“太真實了,我也遇到過這種房東”“看你寫的,想起我第一次租房的樣子”。
從那以後我就發現,寫作真不是“掉書袋”,會“聊天”就能寫。你跟朋友怎麼分享趣事,就怎麼跟讀者寫故事;你怎麼跟家人吐槽麻煩事,就怎麼跟讀者說感受。不用刻意用復雜的句子、生僻的詞,大白話反而更親切,更能讓人有代入感。
比如你想寫“媽媽的嘮叨”,別寫“母親的叮囑飽含深情,蘊含着對子女的關愛”,就寫“我媽每次打電話,開頭必問‘吃飯了嗎’,中間必說‘多穿點衣服’,掛電話前必加一句‘錢夠花嗎’,有時候我嫌煩,後來才發現,她每次掛了電話,都會在家族群裏問我姐‘你妹今天吃飯了嗎’”——你看,這樣的大白話,是不是比“飽含深情”更打動人?
還有朋友說“我怕寫得太碎,沒邏輯”。其實聊天也不是想到哪說到哪,你跟朋友說一件事,會先說“我跟你說個好玩的”,再講過程,最後說“你說逗不逗”,寫作也一樣,只要把“開頭、中間、結尾”說清楚就行。開頭像打招呼,拉近距離;中間像講故事,把事兒說透;結尾像聊感受,跟讀者嘮嘮心裏話。
比如你想寫“第一次做蛋糕失敗”,開頭可以說“你們有沒有過那種‘自信滿滿動手,結果一塌糊塗’的經歷?我上周第一次做蛋糕,跟着教程一步步來,結果烤出來跟磚頭一樣硬”;中間可以說“我打雞蛋的時候把蛋殼掉進去了,篩面粉的時候撒了一地,烤的時候忘了設時間,最後拿出來一看,表面焦黑,裏面還沒熟”;結尾可以說“後來我把‘磚頭蛋糕’給我爸吃,我爸說‘比我小時候吃的餅幹還脆’,現在那蛋糕還在冰箱裏,我打算留着當紀念,下次再做,肯定比這次好”。
你看,這樣的結構,跟聊天一樣自然,既不會碎,也不會沒邏輯。所以別再怕“寫不好”,從今天起,把你想說的話,像跟朋友聊天一樣寫下來,哪怕每天寫一百字、兩百字,慢慢就會發現,寫作其實沒那麼難,你本來就會。
我發現好多朋友跟我以前一樣,有個毛病:寫東西非要“想清楚”才動筆——想清楚開頭怎麼寫,想清楚中間有哪些情節,想清楚結尾怎麼收,不然就不敢打開文檔,怕寫一半卡殼,怕寫出來不滿意。
我以前卡稿最嚴重的一次,就是想寫一個關於“老同學重逢”的故事。我總想着“重逢得有個特別的場景吧?咖啡館還是街頭?”“他們見面第一句話該說啥?‘好久不見’還是‘你沒變啊’?”“要不要加個回憶殺?小學一起逃課的事兒?”想了三天,光提綱就改了五遍,結果一個字都沒寫出來,最後煩得把文檔關了,心想“算了,寫不出來”。
後來搭子知道了,跟我說“你別在腦子裏想,先寫下來再說,哪怕寫得爛,也比空白強”。我半信半疑試了試,打開文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寫了第一句:“我在超市看到林曉的時候,她正蹲在貨架前挑酸奶,頭發剪短了,跟小學時扎馬尾的樣子一點都不一樣。”
寫完這一句,我猶豫了一下,又接着寫:“我想跟她打招呼,又有點慌,怕她不認識我了。我記得小學的時候,我們倆總一起抄作業,她數學好,我語文好,每次考試前都互相‘輔導’。後來她轉學了,我還哭了好幾天,給她寫了封信,不知道她收到沒。”
就這麼寫着寫着,我發現之前想不明白的問題,居然慢慢有了答案——重逢的場景不用刻意選,超市就很真實;第一句話不用糾結,我最後寫的是“林曉?”,她回頭愣了一下,然後笑着說“你是陳默吧?”;回憶殺也不用特意加,寫到挑酸奶的時候,自然就想起小學她總搶我酸奶喝的事兒。
那天我沒按提綱寫,想到哪寫到哪,居然寫了兩千多字。雖然中間有很多不滿意的地方,比如有些句子不通順,有些情節有點亂,但我至少寫出來了,而不是像之前一樣,只停留在“想”的階段。
後來我總結出一個道理:寫作不是“想清楚再寫”,而是“寫着寫着就想清楚了”。就像你要去一個陌生的地方,不用非要把每一條路都查清楚才出發,先邁出第一步,走着走着,自然就知道該往哪走了。你腦子裏的想法,就像一團亂麻,你不動筆,永遠理不清;你一動筆,寫着寫着,線頭就會慢慢冒出來。
比如你想寫“第一次爬山”,別先想“我要寫爬山的過程,還是寫山頂的風景?”,先寫“周末我跟朋友去爬山,一開始我還挺興奮,覺得不就是爬個山嘛,結果才爬了半小時,我就喘得不行,腿都軟了”——寫着這句話,你自然就會想起爬山時的細節:朋友怎麼催你,你怎麼咬牙堅持,路上看到的野花,聽到的鳥叫,最後爬到山頂時的感受……這些細節會跟着你的筆,一點點冒出來。
還有朋友說“我寫着寫着就卡殼了,不知道往下寫啥”。其實卡殼很正常,就像聊天的時候突然沒話了一樣,不用慌。你可以停下來,想想“如果是跟朋友聊這件事,現在會說啥”,或者幹脆跳過卡殼的地方,先寫後面的內容。比如你寫故事卡在了“主角遇到困難”,不知道怎麼解決,那就先寫“後來主角怎麼克服困難的”,再回頭補中間的部分。
我上次寫一個職場故事,卡在了“主角被同事誤會”,不知道怎麼寫澄清的過程,我就先寫“後來領導找主角談話,說了同事的誤會,主角才知道原來是自己沒跟同事說清楚”,然後回頭補“主角當時爲什麼沒說清楚,同事又是怎麼誤會的”。這麼一弄,卡殼的地方反而通順了。
所以別再等“想清楚”了,現在就打開文檔,哪怕只寫一句話、一個片段,也比停在“想”的階段強。你要相信,你的筆比你的腦子更懂怎麼寫,寫着寫着,思路就會越來越順,故事就會越來越清晰。
有次我跟一個剛開始寫作的朋友聊天,她跟我說“我總覺得自己寫的東西沒特點,跟別人寫的差不多,不像那些大作家,一開口就有自己的風格”。其實我以前也有這困惑,總想着“別人寫職場寫得那麼專業,我要不要也學他們?”“別人寫情感寫得那麼細膩,我是不是也該那麼寫?”結果學來學去,寫出來的東西四不像,自己讀着都別扭。
直到有次我寫一篇關於“家鄉小吃”的稿子,一開始我想模仿美食博主的寫法,寫“外皮酥脆,內餡鮮嫩,入口即化”,可怎麼寫都覺得沒靈魂。後來我想起我奶奶做的韭菜盒子,想起小時候蹲在灶台邊等出鍋的樣子,就幹脆拋開“專業寫法”,寫我自己的感受:“我奶奶做韭菜盒子,總喜歡多放雞蛋,油要燒得特別熱,下鍋的時候‘滋啦’一聲,香味能飄滿整個院子。我小時候總等不及涼透,就用手抓着吃,燙得直甩手,可還是舍不得放下。後來我在外地也吃過很多韭菜盒子,要麼太油,要麼餡太少,都沒有奶奶做的那個味兒——不是說味道多特別,是少了小時候蹲在灶台邊的期待,少了奶奶看着我吃時的笑。”
這篇稿子發出去後,好多人留言說“我也想起我奶奶做的小吃了”“你寫的不是韭菜盒子,是想家的感覺啊”。那時候我才明白,寫作不需要刻意模仿別人的“風格”,你自己的經歷、自己的感受,就是最特別的“味兒”。你最懂的事,最能打動人心。
比如你是個上班族,每天擠地鐵、寫報告、跟同事打交道,那你寫職場故事,就比沒上過班的人更懂其中的酸甜苦辣;你是個寶媽,每天帶娃、做飯、處理家庭瑣事,那你寫育兒日常,就比沒當過媽的人更有真實感;你喜歡養花,每天澆水、施肥、看着花開花落,那你寫養花的過程,就比不養花的人更能寫出其中的樂趣。
我認識一個朋友,她是做護士的,一開始她總覺得自己的工作太普通,沒什麼好寫的。後來她試着寫自己值夜班的經歷:“凌晨三點,病房裏很安靜,只有監護儀的‘滴滴’聲。我去給3床的大爺量血壓,他突然拉着我的手說‘姑娘,謝謝你啊,我女兒今天沒來,你跟我說說話,我就不害怕了’。那一刻我覺得,我們穿的白大褂,不只是衣服,還是能讓人安心的依靠。”她寫的都是日常小事,沒有華麗的辭藻,卻讓很多人看哭了,因爲她寫的是自己最懂的事,是發自內心的感受。
還有朋友說“我經歷的事都很普通,沒什麼特別的”。其實普通的事裏,藏着最真實的情感。你每天早上喝的一杯豆漿,樓下早餐店老板跟你說的一句“早啊”,下班路上看到的夕陽,這些看似普通的小事,只要你用心去寫,就能寫出不一樣的味道。因爲這些事是你親身經歷的,是你真正在意的,你的文字裏會帶着你的溫度,帶着你的情感,這是別人模仿不來的。
所以別再覺得自己“沒什麼可寫的”,也別再刻意模仿別人的寫法。從今天起,寫你最懂的事,寫你最真實的感受——寫你早上擠地鐵時的無奈,寫你吃到好吃的外賣時的開心,寫你跟朋友吵架後的難過,寫你看到好看的風景時的驚喜。這些都是你獨有的“味兒”,都是能打動人心的好內容。
你要相信,你的故事,只有你能寫得最動人;你的感受,只有你能表達得最準確。別丟了“你的味兒”,這才是你寫作最珍貴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