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十歲那年,我媽從海城領回來一個可愛的小男孩。
不要誤會。
我們家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也不存在拐賣婦女兒童的違法行爲。
純粹是因爲我媽在海城給人家當保姆,金主日理萬機,兩口子是空中飛人,遇到節假日回不來,只能把孩子全權托管給我媽。
我媽人好心善,金主特別信任她,哪怕是將孩子帶回咱們這貧窮的蘇北縣城,金主夫婦都沒提出過反對意見。
本來我是不樂意的,但是我媽說,節假日帶孩子可是平時的三倍工資!
於是我閉了麥。
從此,這個小男孩在小小的老娘心裏就變成了小金主一般的存在。
別說,大城市的孩子長的就是好看,白白淨淨,五官端正,臉型圓潤飽滿。
用我奶奶的話說,跟那年畫裏的娃娃一樣討人喜歡。
我媽特別交代,讓我一定要帶着小金主一起玩耍,一定不能讓別人欺負他。
我當然知道這個孩子的重要性,那是金主夫婦對我媽的信任,也是我們家衣食無憂的保障。
我的學費、生活費可全都指望他了。
所以,爲了體恤我媽的勞慈辛苦,我主動勝任小保姆職務。
誰知道這一照顧就是好多年,好多年......
——正文——
早年我爸媽都在國企化工廠上班,我們住的是集體分配的宿舍樓。
兩層長排樓,樓上樓下住着十幾戶人家,在家屬區,這樣的紅磚樓有二十多棟。
我們家分配的是二樓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裏面的房間大,我爸把裏面那間加了隔斷,分成了兩間臥室。
外間放的是吃飯的四方桌、沙發、茶幾、冰箱和電視機。
這些電器還是我媽陪嫁的時候買的。
長排樓的中間是樓梯,兩邊是長長的走廊,很多人家都把灶具布置在走廊上。
好在走廊還算寬敞,即使家家戶戶門前都有灶具,也不覺得擁擠。
到了冬天,家家門前都有個小煤爐,上面放了一提鋁制的大茶壺,地上總能看到堆砌整整齊齊的黑色蜂窩煤。
誰家缺點什麼不值錢的就互相借一下,中午的時候,走廊那是鐵鍋框框響,到處都是煙火氣,別是一番熱鬧景象。
後來國企改革,我媽下崗,我爸保住了化驗科的崗位。
這下崗了,就失去了原本以爲可以端一輩子的鐵飯碗,那就是斷了經濟來源。
於是家屬區下崗的鄰居們便開始絞盡腦汁找出路,那時候人心惶惶,我媽在家也急得不行。
本來她想和我二姨去做服裝生意,因爲要投本錢,只好作罷。
最後經老家一個親戚介紹,去海城給人家做保姆,一個月工資能拿到一千兩百元,而且包吃住,逢年過節還有紅包。
我爸本來挺不樂意我媽去做伺候人的工作,可在金錢的誘惑下。
他選擇了閉麥。
2000年,一個月能拿到這麼多錢,想都不敢想,我爸當時一個月才拿五六百。
我媽去的時候,小金主剛滿兩歲,兩個保姆中,有一個因爲身體問題不幹了,正好我媽頂上。
再後來,小金主長大點,金主辭了另一個,就剩我媽一個住家保姆。
我媽年輕,又能吃苦,做事也幹淨利落,在這家一做就是五年。
期間回來的次數不多,每次回來過兩天就走。
自打我媽去外地打工,我從小便被放在鄉下奶奶家生活,只有寒暑假才回縣城這套集體住房。
那時候我和周圍的孩子格格不入,一看就是個農村孩子,她們都不跟我玩,我心裏就有點自卑了。
我爸看在眼裏,疼在心上。
於是和我媽商量說,這樣不行,你出去掙錢是爲了啥,不能讓青藍變成農村的野丫頭,要我媽辭職回來照顧我。
我媽雖然舍不得高工資,但是也覺得對我疏於照顧,內心愧疚,爲了家和萬事興,她萬般不舍的和金主夫婦提出了辭職。
然而金主夫婦再三挽留,最終答應我媽寒暑假可以回來陪我,小金主則送去他奶奶家。
於是我爸在我九歲那年把我接回縣城上小學三年級,由於剛來的時候成績跟不上,我還留了一級。
我從小就懂事,我爸三班倒基本也顧不上我什麼,而我自己小小年紀就會炒飯、煮面了。
平時我還幫我爸洗衣服,收拾房間,鄰居看在眼裏,經常拿我做典型教訓家裏的孩子要像我一樣勤快。
其實我只是想多做點事,不讓我爸爸有負擔,我怕他又把我送回鄉下去。
我的母愛體會還沒到一年,十歲那年寒假,我媽把金主夫婦的孩子帶回了家。
理由是這孩子和他奶奶不親,他奶奶也不喜歡他。
起因是男主人的爸媽不喜歡女主人,金主夫婦是大學同學,結婚後就出來單過了。
好在兩人都是高知,自己開公司創業做外貿生意,忙起來經常一兩個月不見人,所以對小金主的關愛還沒有我媽給的多。
我偷聽大人說到這些時,覺得小金主比我還可憐,所以對他產生了憐憫之心。
小金主一來便和我睡一張床,我的房間沒有窗戶,也沒有門,只有一根鐵絲掛着布簾,所以也沒有多悶。
集體住房有一個好處就是鄰居多,左鄰右舍家裏也都有很多差不多大的孩子,所以大人上班的話,小孩放學回來也不會孤獨。
那時候家家戶戶最不缺的就是孩子,大人們也不擔心有人拐賣小孩。
我剛來時還不能完全融入她們,還好小金主來了,大多時間是我們兩個人一起玩。
後來大家熟悉了,慢慢的我也就帶着小金主融入了她們。
小金主喜歡跟在我屁股後面到處瘋,據他說,在海城沒什麼朋友,家家閉門閉戶的,想找個固定玩伴很難。
而且他說在他奶奶家,規矩挺多,他的哥哥姐姐也不帶他玩,他一點也不喜歡去奶奶家。
所以遇到節假日,我媽不說,他都要主動跟着我媽來縣城。
小金主比我小三歲,我作爲大姐姐,和小夥伴玩的時候,對他當然是照顧有加。
在他心目中,我的威望那是相當高。
說往東就往東,說往西就往西,我自己也很高興有這麼個漂亮娃娃天天跟着屁股後面轉。
大人們誇他的時候,我覺得自己臉上都有光。
她們經常說我們好的像親姐弟,其實我知道她們只是開玩笑。
我那時候跟營養不良的小蘿卜頭一樣,瘦了吧唧,頭發枯黃,大人都喜歡叫我黃毛丫頭。
我們倆站在一起,我就是名副其實的小保姆,而小金主一看就是含着金湯匙出生的小少爺。
所以,我們怎麼可能是親姐弟呢。
然而大人們總是喜歡逗弄小孩,不把人家攪的雞飛狗跳便滿足不了自己的惡趣味。
她們說我媽騙了我,小金主其實不是金主家的孩子,是我爸媽在外面生的弟弟。
大城市生活好,所以這個弟弟白白胖胖的,怕我心裏不平衡,編造了這個謊言。
這些話先不論真僞,反正小時候的我是真的聽進去了。
主要是聯想到我媽幾乎全年365天的照顧他,而我只有逢年過節寒暑假才能見到自己的媽媽。
那份委屈和嫉妒在心裏像癌細胞一樣繁殖裂變,愈演愈烈。
後來他再來我們家,我便懶的搭理他,出去玩也不帶他。
有一次,我把他丟在家裏,告訴他老老實實待着等我回來,我自己則樂呵呵的出去和好朋友跳皮筋。
結果家裏冒了煙,原來小金主自己打開煤氣灶燒水,直接把水壺給燒幹了。
好在我媽就在隔壁打麻將,沒有釀成什麼大禍。
這事可把我媽嚇壞了,這可是金主夫婦的金疙瘩,萬一有什麼閃失,把我們一家賣了也賠不起。
事情既然發生,總要追究個前因後果,於是我就被拉出來祭旗,當着家屬院的孩子們的面,小小的我被我媽狠狠揍了一頓。
當時沒覺得多疼。
因爲我一直都是家屬院裏的模範先鋒,是這些小孩父母眼中別人家的孩子。
突然被大庭廣衆之下荼毒,那面子裏子是蕩然無存。
我記得當時那根掃帚柄都被打劈了,也不知道小時候那麼弱不禁風的我怎麼承受得住的。
反正那天我哭的上氣不接下氣,主要是覺得太丟臉了。
即使這樣,我媽都不忘讓我表態,以後一定要把小金主當眼珠子疼,可不能再有什麼閃失。
我覺得我媽反應這麼激烈,更加證實了小金主就是鄰居說的那樣,我媽只疼我弟不疼我。
於是受盡屈辱和委屈的我,連夜跑去鄉下的奶奶家告狀訴苦。
第二天我媽找不到人,嚇的直接報了警。
因爲那時候有個小孩經常被家裏虐待,最後選擇了去運河邊跳河自殺。
我媽看我安然無恙,撫平胸口後,對我又是一番愛的教育,而我也遭受了二次傷害。
這事要是擱現在,估計我得和現在脆弱的孩子們一樣,找個高樓跳下去。
可那時候,小小的我壓根沒想到這些生與死的哲學問題。
誰家小孩沒被家長打過呢?
沒有挨打的童年,那是不完整的。
我們那時候挨完打,轉身也就忘了。
那頓毒打讓我的屁股差點開了花,我直接在床上臥床躺了三天。
罪魁禍首的小金主愧疚至極,一直跟我說對不起。
他解釋燒水只是想等我跳皮筋累了回來有水喝。
我信他個鬼!
不過,也就是在那時,我知道,我在我媽心目中是比這個小金主還要重要的。
她都報警了,那時候我覺得警察可是非常神聖的。
不到萬不得已誰敢報警啊,那得要多大的膽子,多大的事啊!
小時候大人們還騙我說我是從大橋底下撿來的,我據理力爭的說不是,她們說,如果不是,爲什麼你在鄉下待着,你媽都不帶你。
後來因爲這個事鬧了好一陣,我爸媽把那些說胡話的人找了一圈來向我證明,才把這件事給平息了下去。
所以那時候我便知道,有些大人的話不能全信。
而我父母對我的愛毋庸置疑。
親生的,絕對是親生的!
這件事情隨着我媽把小金主帶回了海城才算告一段落。
小孩子之間哪有隔夜仇,何況我們之間都隔了多少個日日夜夜了,下次再見面,我們還是好的跟什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