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爸媽高齡意外生下的孩子。
我四歲那年,爸媽離世。
我從此成了,大我十歲的哥哥永遠的拖累。
他恨我。
卻又晨起日暮背着我做飯,背着我上下學。
成爲同齡人裏的笑話。
爲了撫養我,他成績優異,卻不到高三就輟了學。
糟糕的學歷,帶給他灰暗的工作,無望的餘生。
他忍了十年。
直到他二十四歲這年,因爲低燒在做菜時多放了半勺鹽。
我吃了一口,將筷子扔在了地上。
他在那一瞬情緒爆發,將我告上了法庭。
我隔着庭審席,看到他年輕卻已滄桑的、赤紅的眼。
他嘶啞而崩潰的聲線:
「我寧願坐牢,也不要再過這樣溫水煮青蛙的一生!」
法庭爭執不下。
我主動答應,被判給了孤兒院。
出法庭時,哥哥步子很快,似乎生怕我再纏上他。
我將診斷單藏進口袋裏,還是追了出去。
學校剛發了期末考的獎品。
我把它賣了,換了七十四塊錢。
我將一疊紙幣,垂眸小心而不安地,
塞到哥哥粗糙不堪的一雙手裏道:
「明天……你生日,買蛋糕。」
法庭外。
江城盛夏的烈日,曬得人頭暈目眩。
哥哥被我塞了錢的手,猛地顫了一下。
不過片刻。
他狠狠甩開了手,浮起滿臉的慍怒。
皺巴巴的紙幣,撒落到了地上。
我看到他眸底滿眼的、我最熟悉的恨和戒備:
「林夕,我不差你這點錢!」
可我昨晚明明看到了。
他連錢夾裏的零錢都全部掏空了。
才湊夠了十萬,打到卡裏。
全給了孤兒院的王院長,作爲我成年前的生活和撫養費。
所以,法庭上孤兒院才會接受了撫養我。
他只是,那樣迫切地想將我送走。
不惜拼了命賺夠錢,再花光所有積蓄給孤兒院。
似是不夠解恨。
他又近乎咬牙切齒地、一字字再補充了一句:
「我也不是你哥了,再不要來找我!」
我抬眸。
在晃動的陽光裏,忽然看到他鬢角的一絲銀白。
明明才二十四歲的男人,竟就開始白了頭發。
我指尖無聲用力攥住衣角。
垂下眼,輕聲:
「嗯,我知道了。」
再抬眼時,男人已經走遠。
他身上那件工裝外衣,早已洗得發白。
被風吹得鼓動着,似乎又開始大了。
我忽然想,我走不到未來去了。
但他其實是個好哥哥。
希望等沒了我,他能有好的未來。
耳邊,王院長冷淡的聲音響起:
「走吧,跟我去孤兒院。」
我拖着很小一只行李箱,跟着他上了輛面包車。
一路上,王院長忍不住抱怨:
「你才十四,離成年還有差不多四年呢。
「吃穿用度加學雜費,十萬塊哪裏夠啊。
「到時要是少了,他可得再把你接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