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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我十四歲,還是鬆花江邊上的一個小土妞。
火力旺、皮實、一股子牛勁兒。
天寒地凍。
我硬是靠自己在冰湖上救了落水知青李啓烽。
一見鍾情,不過如此。
他長得白淨周正,身上有股莫名的氣質。
盡管周身溼透,也不嫌狼狽,逼得我羞紅了臉。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是我惹不起的人。
只覺得他是城裏來的,有腦子、有見識,跟村裏的二牛和驢蛋都不一樣。
知青點裏的人見他不合群。
搶他的口糧,翻他的包裹,撕他的課本。
他不服,就被人蒙了頭揪到湖邊的林子裏一頓毒打,打完還要扔到湖裏泄憤。
我聽完,氣得要命,拿着斧頭就去知青點撒潑。
張口就是,李啓烽是我苗瘋子罩的,誰再敢動他,就是跟我過不去。
領頭的那個不知道我在村子裏的惡名,瞪着我。
我也不慣他,當場就跟他打得頭破血流。
連村長兒子來拉架,都被我掄到一邊去,磕破了頭。
這下誰還敢招惹?
自然是收了那些鬼心思,老老實實的上工。
只是農活繁重。
沒過幾個月,李啓烽就在農場裏被磋磨得又黑又瘦。
我看他總一個人獨來獨往的,心裏挺不是滋味的,常常偷家裏的糧食給他開小灶。
三九寒冬,我懷裏總能掏出熱到燙手的地瓜、土豆。
看着他掰給我一半,自己斯斯文文地抿着吃時,又忘了胸口的疼。
常常回了家才發現,胸前被燙出了幾個大水泡。
後來李啓烽知道了,就不準我再拿了。
還送了我部隊裏上好的燙傷膏,說是用工分跟人家換的。
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那東西有錢都沒處弄。
幾個冬天過去。
他沒有再瘦,連個子都躥了些。
明明只比我大兩歲,卻好像突然成了大人。
他說我這麼好的姑娘,不要一直困在這片望不到頭的黑土地裏。
他把課本拿給我,要我跟他一起讀書。
說以後如果還能高考的話,他想和我去城裏上大學。
城市繁華,那裏有很多有意思的東西,我一定會喜歡。
彼時,我還傻乎乎說,我上大學幹啥,我守在你身邊就挺高興的了。
他落寞的笑笑,說我不懂。
城裏很好,我想象不到的好。
誰知第二年,全國高考恢復。
我還誇他料事如神。
只不過那年冬天,我和他都沒考上。
去考場的路上,雪天路滑,我摔了一跤,當時就動不了了。
他想都沒想,直接回村借了板車,把我送去鎮上的衛生所。
我幾次讓他把我扔到半路,自己趕去考試,他都不聽。
等我們到衛生所,已經趕不上第一科了。
我看着他鞋子都跑掉了一只,凍傷的右腳,問他後悔嗎?
他搖搖頭:“只要守在你身邊,我就挺高興了。”
這話我當時聽着覺得真。
就是不知道,他說的時候,是不是真心的。
“是真心的。”
恬恬拿起最新寄來的一張情書:“呐,就這篇。”
“他說看到你摔在雪地裏起不來的時候,腦子一片空白。”
“就連回去借車,都走錯了路,要是因此錯過治療的最佳時機,他一定會後悔讓你去高考的。”
我自嘲的笑笑,不重要了。
因爲我已經不愛他,有四十多年了。
而他,無論當初多麼愛我,都不耽誤他後來拋棄了我。
恬恬露出驚訝的神情:“拋棄?”
沒錯。
門鈴響了,是我兒子來接她閨女了。
沒辦法,學生嘛,明天還要上學。
恬恬一步三回頭,說下周還要來,聽我把初戀的事講完。
我答應她,但她要把這個當成我倆的小秘密,誰也不能告訴。
她露出一個“我懂”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