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臻皺着眉頭:“我雖然在陸氏上班,但我只是裏面一名普通的白領,每個月也就兩萬多的工資。”
“沒關系啊,我目前在兼職,下年就找工作實習了,我不用你養活,我們在一起應該不會給彼此造成負擔。”
陸臻:“還有,我的房子是租的。”
“需要我承擔一半的房租嗎?”
陸臻:“那不用,房租也不是很貴,每個月也才八千多,我承擔得起。”
秦暖鬆了口氣:“如果你對我沒什麼意見,我們今天就結婚吧。”
陸臻當即怔了下:“......今天,這麼快?”
秦暖輕咬了下唇角:“快嗎?可明天是周六,後天是周天,你的意思.....還需要交往幾天嗎?”
陸臻想到母親給自己準備的另外一個相親對象,驕縱蠻橫的馬家千金,他迅速的做了選擇:“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其實多考慮兩天也沒什麼實際意義,秦暖是奶奶托表姑給介紹的,他拒絕秦暖,也是間接的沒給奶奶面子。
而母親準備的那個馬小姐,肯定沒秦暖這麼好騙。
陸臻叫來服務員買了單,倆人一起走出名島咖啡,秦暖這才發現門口那輛比亞迪唐是陸臻的車。
附近就有民政局,倆人直接開車過去,等走進民政局時才上午11點。
民政局這三個字,秦暖上一次聽說還是十年前,母親和繼父結婚。
她沒想過自己會走進民政局,因爲她已經把不婚不育寫進了求職簡歷的優勢裏。
只是現在——她不得不婚了。
跟陌生人領證,還是有些緊張,在填表時還填錯了兩次,陸臻看不過去,直接拿過去他填,然後讓她在女方處籤名就可以了。
復印證件後是去拍照,倆人端端正正的坐在那,身體都繃得很緊。
拍照的大爺讓倆人頭往中間靠,結果倆人又沒把握好度,然後頭磕碰到了一起,又趕緊尷尬的分開。
照片總算拍出來了,秦暖想着一定很醜,但拿到照片時發現,其實也還算過得去,不是特別醜。
去登記窗口遞資料,按手印,領結婚證,接受工作人員的祝福和一包喜糖!
走出民政局,陸臻對她道:“我租的房子在鬆湖花園,王姨說你在星城廣場那邊機構當老師,鬆湖花園距離那不是很遠,地鐵五六個站就到了。
我工作比較忙,早出晚歸的時候較多,偶爾還會出差,你不用管我,把自己照顧好就行,家庭開支我會在每個月十五號發工資後轉一萬給你。
另外,我忙,也沒時間,我們倆暫時不舉辦婚禮。”
秦暖猜陸臻在公司應該當了個小領導,可能習慣了吩咐人做事,以至於都沒給她說話的機會。
但聽他說完,她好像也沒什麼可說的了。
她願意閃婚,是不想讓母親爲難,同時也需要一個婚姻來擺脫繼父和林浩。
只有她嫁人了,母親才會放心的讓她搬出來。
只有她嫁人了,繼父才不會再打她的主意。
至於這個婚姻,她壓根沒抱任何希望,也知道其實就是搭夥過日子,雙方家庭有需要時陪着露面演戲一下。
“行吧,那我今天就搬進去。
另外,陸先生,如果我們家庭開支實行AA制的話,那家務活可不可以也AA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