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下班時刷到一條帖子。
“喜歡的人有女朋友要去追嗎?”
一條評論說道:“當然要啊。”
“五年前我搬家,鄰居是個高智商帥哥,當時他也有女朋友。”
“我先和他們成爲朋友,然後污蔑他女朋友傷害我,扮柔弱讓他心疼,他們立馬有隔閡了。”
“後來他們經常吵架,最嚴重的一次,男生找我訴苦的時候,我吻了他,他立馬就控制不住了。”
“而那天晚上,他女朋友還在爲自己沒考上大學傷心呢。”
“現在發現我的選擇果然沒錯,他成爲了上市公司合夥人,我們馬上要結婚了,如果不是當時我主動,哪兒有現在的生活。”
隨後,這個女生話鋒一轉道:“他前女友就慘了,沒上大學,應該要爛在泥塘一輩子了。”
我瞬間愣住了,因爲我發現,自己就是她口中的那個前女友。
看到這條得意洋洋的講述自己撬牆角的經歷的評論時,我第一反應是退出這個帖子。
因爲我也遭遇過這樣的事。
可我卻停住了手指,因爲這個頭像令我無比熟悉的頭像。
是方知夏和溫時安的第一張合照,是溫時安生日的時候,我爲他們拍的。
我不禁在這條評論下停留了許久。
下面的大部分都在罵她,說她不知檢點當小三。
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支持她,認爲她只是做了最好的選擇罷了。
“這才是大女主,早早綁定潛力股跨越階級,想讓自己過得更好又沒錯。”
“就算沒有這段插曲,他倆又不一定能走到最後,我覺得沒做錯什麼。”
此刻我站在馬路旁,風卻突然大了起來,我沒站穩,手裏的晚飯滾落到了泥濘的水坑裏。
我彎下腰,將髒掉的三明治扔進了垃圾桶。
其實我就是這條評論裏所說的那個前女友。
後來我和溫時安分開了,沒考上大學,連最愛我的媽媽都出了意外。
那時候的我幾度想自殺,直到近幾年,生活才慢慢回到正軌。
這時我才想起來,原來已經五年了,是我和溫時安分手的第五年,也是我徹底放下他的第三年。
曾經的痛苦和委屈,早已隨着手上的傷疤愈合而釋懷,消散在風中了。
回到家裏,我整理着桌上亂七八糟的畫稿。
跟方知夏說的一樣,我最後沒有上大學,也再沒有跨域階級的機會。
將畫稿整理回櫃子裏的時候,我卻突然看到一封塵封已久的信。
上面的字跡蒼勁有力地寫道:“沈棠親啓。”
在信的結尾他寫道,會給我他有的一切,可是最後我卻因爲他失去了一切。
我的思緒突然被拉回了從前。
我和溫時安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
我們住在同一個小區,那時候的他還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後來他爸爸生意越做越大,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他總是跑到我家,說這裏才像家,而他的家不是家。
六歲那年,溫時安爸爸出軌了,他媽媽一夜之間把家裏所有東西砸碎了,連帶着也不再愛他。
離婚的時候爸媽把他像氣球一樣踢來踢去,誰也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