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昀,榮國公世子,最年輕的大理寺卿,掌握生大權,鐵面無私。
他有一張如謫仙般纖塵不染的臉,風光霽月,清冷自持。
此刻站在破舊的屋子前,低矮的門撐不起他修長的身姿。
沈墨昀在看到陸詩禾一身鮮紅嫁衣的時候,墨色的瞳孔劇烈的收縮一瞬,很快便恢復了淡然。
“詩禾,你背着我嫁人?”
陸詩禾在捏緊小手,掩飾目光裏劇烈的情緒。
她上輩子的淒慘和苦楚,都是來自眼前的沈墨昀,連同她這輩子被跳崖,也都是沈墨昀的原因。
怎麼可能不恨?
可是,恨一個人太累了。
她更珍惜來之不易的重生。
她想要過自由舒適的子。
不被情感和仇恨裹挾。
她緩緩的從凳子上站起來,緩步來到了沈墨昀的身邊,對他微微福身行禮。
“沈大人,詩禾已經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還請大人成全。”
沈墨昀看着眼前的陸詩禾,好看的眉頭擰起。
一身紅嫁衣的她美的奪魂攝魄,嬌媚動人。
沈墨昀是心懷天下大義之人,對婚姻並不是很在意。
只要對方能爲他管理後宅,生兒育女,便可。
陸詩禾是他的未婚妻,她長得漂亮,乖巧懂事,不粘人還知書達理。
他對這個妻子很滿意。
只是,這個未來妻子,好像突然變得叛逆了。
被山匪劫持的時候,他明明說過會回來救她,不會讓她有事,她卻毅然決然跳了崖。
打亂了他的全部計劃。
親眼看到她跳下去的那一刻,他的心猛然一窒。
如今,他前來尋她,竟然發現她穿上了紅嫁衣要嫁給別的男人。
是不是他再晚來一會兒,她就跟野男人生兒育女了?
沈墨昀氣笑了。
輕嗤的聲音在陸詩禾的頭頂響起。
下一刻,細長冰涼的瞬間手指捏住了她的下巴,強迫她抬起頭與他對視。
沈墨昀居高臨下地看着她,聲音帶着無奈,“詩禾,你在怪我選江小姐沒選你?當時的情況,我已經做了萬全的準備,你不會有事。可你,沒相信我。”
陸詩禾心裏是密密麻麻的疼痛,和……恨意。
她對沈墨昀淡淡一笑。
“大人,上周村距離我跳崖落水的地方不過三裏地。方圓三裏,只有這一個小村子。若有心尋我,一兩便可找到。再慢,三五也可尋到。可如今距離我跳崖落水,已經過去了快二十……大人,你讓我如何信你?”
她被周晉救下的時候沒兩,春嬸就跟她提了讓她嫁給周晉。
當時她沒同意。
她的身份屬實有些特殊,若是京城的人找來,貿然嫁給周晉,會給周晉帶來麻煩。
畢竟,她是官家小姐。
直到過去了快二十。
她覺得她已經被陸家放棄,也被沈墨昀放棄。
這才答應了周晉的求娶。
不曾想,她跟周晉成婚這,沈墨昀找來了。
沈墨昀好看的眉頭擰起,衿貴從容的臉上閃過一抹戾氣。
“那群山匪背後的關系錯綜復雜,那我去追尋山匪了,我讓人給你府中送了消息,讓他們尋找你。”
“昨山匪的事情剛結案,今我去你府上尋你,才得知你未歸家,我便立刻帶人過來尋你。至於你府上的人爲何沒尋到你……”
陸詩禾不在意的笑了笑。
從她母親去世以後,父親重新娶了繼母,她在府中的子就已經邊緣化了。
她目光平和的跟沈墨昀對視,語調輕緩:“大人,若是當跳下懸崖的是江小姐,大人也會讓人去通報江府尋找嗎?”
沈墨昀墨色的瞳孔收縮了一下,高大的身影有一瞬間的僵硬。
若是換成江晚清跳崖……他……
他確實不會去通知江府,而是會直接尋找。
他低頭看着淡然的陸詩禾,心裏泛起了一絲窘迫的無措。
沈墨昀薄唇微動,卻沒張口,歸於沉默。
而沉默,就是答案。
陸詩禾也早就知道這個結果,精致絕美的小臉上都是淡然。
“大人問我是否怪你選擇了江小姐,我不怪大人,大人選擇心之所向是情理之中。”
她後退了兩步,跟沈墨昀拉開了距離,對沈墨昀微微行禮。
“大人與江小姐郎才女貌,天生一對,詩禾在這裏祝大人和江小姐幸福美滿,恩愛一生。”
她抬頭,深深的看了一眼沈墨昀。
“可否請大人把人都撤走?就當詩禾已經死了,從此,各有未來。”
“禾兒!”
門口傳來了周晉嘹亮歡快的聲音。
他穿着一身大紅喜服出現在門口,就看到滿院子裏的官兵和跪在地上的春嬸。
當看到簡陋的屋子門口,一個身份尊貴的男人和陸詩禾站在一起,他心裏突然一窒。
陸詩禾看到周晉來接她,嬌俏的小臉上閃過一抹喜悅。
“周大哥。”
她提着裙擺,歡快的朝着周晉跑去。
倏然,胳膊被一只大手抓住。
沈墨昀只是輕輕用力,她就被扯到了他的身後。
沈墨昀高大的身軀踏出了屋子,墨色的瞳孔裏是一片冰涼。
他看着同樣穿着大紅喜服的周晉,這鮮紅刺痛了他的眼。
“據大盛律法第一百零八條,將良人子拐賣爲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判三年牢獄。”
陸詩禾不可思議的看着沈墨昀。
“沈墨昀,你瘋了?”
沈墨昀的目光平和的落在她的身上,薄唇輕啓。
“來人,將罪犯周氏拿下!”
官兵上前去抓周晉,周晉也是身手敏捷的獵戶,自然不會束手就擒。
周晉與官兵扭打在一起,陸詩禾心急如焚,想要上前阻止,卻被沈墨昀牢牢的抓住纖細的手腕,掙脫不得。
“沈墨昀,是我自願嫁給他,不關他的事!”
沈墨昀看着昔對他溫柔有加,含羞帶怯的陸詩禾,此刻在他的面前維護別的男子。
還口口聲聲自願嫁給他。
當他沈墨昀死了嗎?
他的女人,也是周晉這個鄉野蠻民可以肖想的?
清風朗月的沈墨昀眼裏劃過濃重的戾氣。
“拐帶官宦子女,罪加一等。不服判決,毆打官差,再加一等。抓住他,打斷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