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的詢問室裏,白熾燈把每個人的臉都照得毫無血色。陳辯坐在硬質塑料椅上,雙手交握放在桌上。這個姿勢他太熟悉了,只是以往他總是坐在對面。
“陳律師,我們需要你回憶一下,陳婉最近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張隊長翻開筆記本,語氣盡可能溫和。
陳辯的視線聚焦在桌面的一處劃痕上。“我妹妹是攝影師,性格開朗。她的世界裏只有光和影,沒有仇人。”他的聲音平靜得如同在陳述別人的案件,只有桌下緊握的拳頭,指甲深深陷入掌心,泄露了真相。
“那她最近有沒有什麼異常?比如接到陌生電話,或者行爲反常?”
陳律師的法律大腦正在全速運轉,分析着每一個問題背後的意圖。“她上周給我發郵件,約我周末回家吃飯。用的是我們平時聊天的語氣,沒有任何異常。”他頓了頓,“除了郵件末尾那個陌生的貓爪表情。”
“貓爪表情?”張隊長挑眉。
“她從來不用那種可愛的表情符號。”陳辯抬起眼,那個陌生的貓爪表情此刻在他腦海裏揮之不去。“我查過了,那是她所有郵件裏唯一一次使用。”
林悅在一旁快速記錄着,筆尖在紙上沙沙作響。她看着陳辯強忍悲痛的模樣,心中泛起復雜的情緒。她記得他在法庭上是如何冷酷地推翻警方的證據,但此刻,她第一次看到他作爲普通人的一面。
詢問進行到一半時,敲門聲響起。一個年輕警探探頭進來:“隊長,張超帶到了。在二號審訊室。”
張隊長點頭,轉向陳辯:“我們需要你去確認一些東西。”
透過單向玻璃,陳辯再次見到了張超。三個月沒見,這個男人看起來更加壯碩了,手臂上的刺青一直延伸到脖頸。他脖頸上的刺青在審訊室燈光下泛着青黑的光,那是一只展翅的鷹——與他三個月前出庭時一模一樣,只是眼神裏多了幾分有恃無恐。他悠閒地坐在審訊椅上,甚至對進來的警察咧嘴笑了笑。
“又見面了,張隊長。”張超的聲音粗啞,“這次又是什麼事?我最近可是守法公民。”
“昨天晚上八點到十點,你在哪裏?”
張超歪着頭想了想:“在家看電視啊。《法治在線》,學習法律知識嘛。”他笑得更加放肆,目光偶爾瞥向單向玻璃,仿佛知道陳辯就在後面。他的囂張裏帶着某種表演成分,像是在完成某個任務。
陳辯死死盯着那個笑容。就是這個男人,三個月前在法庭上也是這樣對他笑,感謝他讓自己重獲自由。
“我們需要采集你的指紋和DNA,配合一下。”張隊長示意旁邊的警員。
張超配合地伸出手,突然像是才想起來什麼:“對了,我工具箱裏少了一把扳手,要不要也登記一下?免得以後出了什麼事又賴到我頭上。”
陳辯的呼吸一滯。太刻意了,這句話說得太刻意了。
玻璃另一面,張隊長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什麼扳手?”
“就平常修車用的啊。”張超聳肩,“上面還刻着我名字呢,怕被別人偷了。結果前幾天發現不見了。”
林悅站在陳辯身邊,輕聲說:“他在挑釁我們。”
“不,”陳辯的聲音冰冷,“他在演戲。”
回到張隊長辦公室,鑑證科的初步報告已經送來。陳辯直接拿過報告,快速瀏覽。
“扳手上的血跡確認是陳婉的。指紋檢測正在進行。”他念出關鍵信息,然後停頓了一下,“凶器上除了陳婉的血跡,沒有檢測到任何其他生物痕跡。沒有指紋,沒有皮屑,連使用磨損都沒有。”
他放下報告,看向張隊長:“一把常年使用的扳手,應該有正常的磨損、油漬,甚至微小的劃痕。但這把扳手除了血跡,幹淨得像剛從工廠流水線下來,這本身就是最大的疑點。”
林悅忍不住開口:“但張超爲什麼要這麼做?他明明已經無罪釋放了。”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陳辯轉向她,“他沒有任何動機。除非...”
“除非什麼?”
陳辯沒有回答。他的目光落在辦公室的白板上,那裏貼着現場照片。陳婉的車窗被砸碎,但破碎的方式很特別——是從邊緣開始,呈放射狀裂紋。
“這個擊打點,”他指着照片,“力度控制得很精準。既要砸碎玻璃,又不能傷到裏面的人。這不是張超的風格,他向來只會蠻幹。”
張隊長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凶手可能不是張超?”
“我的意思是,這個現場太完美了。”陳辯的聲音裏帶着壓抑的憤怒,“完美得像是在復刻張超以往的作案手法,但又處處透着不一樣。”
他走到白板前,拿起記號筆,在空處畫了兩個圈。
“左邊是張超以往的案子:沖動型犯罪,現場混亂,證據留得到處都是。右邊是這個案子:計劃周密,現場幹淨,只有一件指向明確的證據。”
他在兩個圈之間畫了一條線:“這不是升級,這是模仿。”
辦公室陷入沉默。林悅看着陳辯在白板前的身影,突然意識到這不是一個悲傷的哥哥在發泄情緒,而是一個頂尖的律師在分析案情。
“我們需要重新審視這個案子。”張隊長最終說道,“從兩個方向入手:一是繼續追查張超的不在場證明,二是尋找可能的模仿者。”
陳辯放下記號筆:“還有第三個方向。”
“什麼?”
“我。”陳辯的聲音很輕,卻讓所有人都愣住了,“如果這是栽贓,那麼凶手的目標可能不止是我妹妹。”
林悅倒吸一口冷氣:“你是說...”
“我經手過很多案子,讓很多人逃脫了法律制裁。”陳辯的目光掃過在場的每一位警察,“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
他拿起自己的公文包,從裏面取出一個U盤:“這是我整理的所有可能對我懷有怨恨的人員名單。從受害者家屬到被開除的助理,一共三十七人。”
張隊長接過U盤,神色復雜:“陳律師,你...”
“根據《刑事案件證據規則》第二十七條,物證的提取應當...”陳辯頓住了,意識到自己又在用法律條文武裝自己。他強迫自己用法律人的思維分析每個細節,這是他能保持理智的唯一方式。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一個警探急匆匆地進來:“隊長,張超的不在場證明查到了。他昨晚確實在家,小區監控拍到他八點十五分回去後就沒再出門。”
張隊長皺眉:“監控能確認嗎?”
“多個角度都能證實。而且...”警探看了眼陳辯,欲言又止。
“而且什麼?”
“法醫初步判斷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九點到十一點。如果張超八點十五就回家了,那他不可能作案。”
陳辯閉上眼睛,腦海中快速閃過所有可能性。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一個刻意留下的凶器。這不是簡單的復仇,而是一個精心設計的迷宮,每一步都在凶手的計算之中。更可怕的是,這個凶手似乎很了解他的辦案習慣。
“不過我們在張超的住處搜到了這個。”警探遞過一個證物袋,裏面是一條淺灰色的圍巾,上面沾着些許暗紅色的痕跡。
陳辯接過證物袋,手指微微發抖。這是他送給陳婉的生日禮物。當他看到證物袋裏那條沾血的圍巾——他親自爲陳婉挑選的生日禮物,理性的堤壩終於出現裂痕。
“在哪裏找到的?”
“塞在張超床底下的一個工具箱裏。”
太明顯了,明顯得可笑。陳辯幾乎要笑出聲來。凶手不僅要栽贓,還要用這種侮辱智商的方式。
“檢測上面的血跡。”他對張隊長說,聲音因壓抑情緒而沙啞,“但我可以告訴你們結果——那一定是我妹妹的血。”
林悅不解:“你爲什麼這麼確定?”
“因爲這就是凶手的劇本。”陳辯的聲音冷得像冰,“一個完美的,要把張超和我一起埋葬的劇本。”
他走到窗前,看着警局外川流不息的車輛。在這個城市的某個角落,有一個人正在暗中觀察着這一切,爲計劃的順利實施而微笑。陳辯隱約感覺到,有雙眼睛在暗處觀察着一切。這個對手不僅了解張超,更了解他陳辯的思維模式。
而陳辯現在要做的,就是找出這個微笑背後的人。
“張隊長,”他轉過身,“我需要查看所有與張超案相關的受害者資料。特別是那些,曾經揚言要報復的人。”
“這不符合程序...”
“我妹妹死了!”陳辯終於失控,一拳砸在牆上,“而我知道,這只是一個開始。”
牆上的時鍾指向晚上十點。距離陳婉死亡,剛剛過去二十四小時。
而對陳辯來說,這場與看不見的對手的博弈,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