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乾,攝政王沈恪的名字永遠和“規矩嚴明”“不近人情”綁在一起,從無例外。
承平十年,我與他在父母之命下成婚,到承平十五年,已是第五個年頭。
這五年足夠讓旁人看清,也足夠讓我認命。
我是他明媒正娶的王妃,但從來不是那個能讓他破例的人。
隨他南下巡視的第一個元日宴,我穿着精心準備的錦緞衣裙,在冷風裏站了好久等他一起入席。
最後卻只等來他的隨從:“王妃……王爺說今日都是地方大員,您這身打扮太顯眼,不合適。”
在異地我被流民沖撞,受了驚嚇,派人去官衙找他幫忙。
那邊只傳回一句話:“本王正在商議漕運大事,非緊急國事不得打擾。這種事你該找當地官府。”
兩淮發大水,我去災區做醫工的弟弟失聯三天,他都不過問。
直到我沖進他議事的廳堂,求他動用朝廷快馬聯系地方官。
沈恪才推開厚厚的公文,抬眼看向我:“那不是直隸管轄範圍,文書傳遞需經巡撫衙門中轉,這是朝廷定下的規矩。”
我哭着說那是我世上唯一的親人了,況且他去災區做醫工是爲了我。
他只冷冷扔下一句:“別以爲你是攝政王家眷,就能隨便動用朝廷渠道。”
最後,我當掉了所有嫁妝,包括母親留下的翡翠鐲子。
在黑市買通車馬行找了四天四夜,終於在流民營找到弟弟時,他右腿已經潰爛見骨。
我抱着他哭得不能自已,因爲本該是我去的,受傷的也該是我。
只是……
我情不自禁撫上肚子,那裏正懷着孩子。
帶弟弟回來時,他已經撐不住,咽了氣。
年輕的文書在門口等我:“王妃,跨省尋人的批文下來了,現在我們去哪兒?”
我看着他,突然笑起來,笑到彎腰咳嗽。
我闖進沈恪辦公的官衙時,他正在與京裏來的官員議事。
他讓旁人先退下,捏了捏眉心:“宋青,這裏是處理朝廷要事的地方,是你胡鬧的地方嗎?你要的批文我已經批了,你能不能別再鬧了?”
話音未落,一個書吏慌慌張張推門進來:“王爺!翰林院的女官林婉秋在鄰縣核對賬目時暈倒了!”
那個向來鎮定自若的男人,慌忙起身時竟碰翻了茶杯。
他抓起令牌就往外走:“備我的轎子!調最快的驛馬通行!”
我追到官衙後門時,恰好看見他親自扶着林婉秋下轎。
“嗚嗚嗚……那是我最好的手帕交,她怎麼能想不開?可惜隔了省縣,消息不通,我真的很擔心她……”
“別哭,我帶你去我書房,你以後可以用朝廷秘密的渠道聯系她。”
我看着他們再次登上那輛掛着“攝政王”燈籠的轎子。
轎夫揚起的塵土,撲散了我懷中爲弟弟開的藥方。
紙張零落,在青石板路上翻滾飄遠,像極了我自己——一件始終被他漠視、隨時可以丟棄的舊物。
原來所有鐵板釘釘的律例與規矩,都會爲心尖上的人,悄然讓出一條通衢。
官邸很大,大到一天走不完,大到沈恪一個月也趕不及見我一次。
官邸也很小,小到閒言碎語一會兒就傳到我耳邊。
我聽說沈恪爲給她壓驚,特意派人從蘇州送來昂貴的胭脂。
又聽說他在醫館守了整夜,親自盯着大夫開的每一張藥方。
心口那個窟窿又開始漏風,帶着刺骨的冷。
其實嫁給沈恪那年,我就清楚這樁婚姻的緣由。
那時他剛處理完一樁涉及皇親的大案,在宮宴上被宗親笑話還沒成家。
之後,地位高的老王爺找到他,拍拍他的肩:“該成家了。”
京中適齡的官家女子都暗自歡喜。他畢竟是權傾朝野的攝政王,又生得一副清峻儒雅的好相貌。
我的名字亦在名錄之中。盡管師父已爲我在江南醫署謀得坐診的職缺,我本應南下的。
可那年宮宴,他立在丹陛前陳奏的模樣,如篆刻般烙進了我心裏。
相看那日,定在王府別院。
沈恪從堆積的公文間抬首,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筆尖在名冊上輕輕一劃:“就這位罷。名姓尚算順口。”
大婚之禮,周全得無可指摘。
紅燭高燒的夜裏,他解開吉服盤扣時,衣襟間還縈繞着書齋清冷的檀息。
“宋青,”他的聲音在昏暗中平穩無波,“我所求的婚姻,是安穩,是規矩。我天性淡漠於兒女情長,但既已娶你,自會擔起爲夫之責。其餘……莫要奢求過多。”
那時,我尚存着一絲奢望。
總以爲歲月能慢慢焐熱一塊寒鐵。
可日升月落,春去秋來,他待我始終如初——客氣,周全,卻也疏離得像隔着一層琉璃。
直到那日,我親眼瞧見——
那個永遠挺直如鬆的男人,正微微俯身,爲旁人拾起滑落的披風,臉上還展露出我從未見過的溫存笑意。
那一刻我才知曉,原來沈恪也是會那樣笑的。
自那時起,他身側便常伴一位林女官,林婉秋。
後來某次茶敘,一位官員夫人閒談時提及,那位林婉秋不過是某位殉職巡按御史收養的孤女。
他們之間,明明毫無親緣。
爲何她能以他的朝廷密道與遠方閨友傳書?
爲何她總能穿着逾制的鮮麗裙裳出入宴席?
爲何每次官署巡檢,唯獨她的居所可以免查?
我曾氣不過去尋他理論。
沈恪的筆鋒在公文上沙沙遊走,頭也未抬:
“不過些許特殊關照。你……就不能寬厚些麼?”
如今,我看着轎子遠去的塵土,忽然想起成親那晚他說過的話。
原來他不是沒有感情,也不是天生冷淡,只是他的感情全都給了別人。
回去後,我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給我在江南的姨母去了信,說我要南下,請她幫忙安排。
第二件,我向上提交了和離書。
和離書上,我提筆寫下:“妾身志在醫道,欲往江南醫署總署坐診濟世,恐難再擔攝政王正妃之責,懇請解契。”
信差帶回的口信端肅刻板:“依《大乾律》,超品親王和離,須經吏部、宗正寺聯席勘核,周期約四十五日,屆時自當回復夫人。”
收起回執時,暮色正透過書軒的窗櫺斜照進來。
一縷餘暉,不偏不倚,落在案頭那張鑲金合婚庚帖上。
猶記當日,他腰懸攝政王玉帶,我手捧朱砂官印婚書,相對而立。如今看來,彼時兩人之間,便已是這紙婚約也填不滿的迢遞。
信手從架上取下一冊書,翻開扉頁,是他昔日贈言:
“願同行於正道,不負此生。”
何其諷刺。
他早已偏離了他的“正道”。
而如今,我也終於邁出了自己的第一步——與他,漸行漸遠。
不會太久了。
待到文書批下,我的籍契上,便再不會有“沈宋氏”這個附注。
屆時,我只是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