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天我媽難得起了個大早給我做了一頓早餐。
出門前送了我一包紙巾和一瓶水:「記得在路上喝。」
那是我媽對我說過最溫柔的話了。
可水是過期的,紙巾是用過的,這就是她所謂的愛。
寒風中我披着一件單薄的外套出門了。
他們把我送到車站,下一刻,蘇念的新車已經送到了。
我媽激動地上前。
繼父笑眯眯地摸着她的頭。
他們三個人是真正的一家人。
而我就是別人口中親戚家的孩子。
「那孩子怎麼了,剃了個光頭?」
我媽回答得很無所謂:「孩子大了叛逆了唄。」
那句話狠狠扎中了我的心。
我從小就知道在這個家我是多餘的,只因爲我是她和前夫生的孩子。
那個男人不負責任地跑了,我媽把對那個男人的恨轉移到了我身上,打罵那就是家常便飯,更是不準我叫她媽。
只要我喊一聲就打一下嘴巴:「都是你這個小賤蹄子,耽誤我嫁人了!」
因爲有我這個拖油瓶,讓年輕貌美的她遭受了很多追求者的拒絕。
每一次相親失敗,她就會狠狠地打我。
至今我的背上還留下了一條猙獰可怖的疤。
結婚後,她才破天荒地允許我在家裏可以叫她媽。
現在送我離開後,她居然還有臉在微信上問我:「怎麼不和媽媽說一聲就直接走了?有空就回來多看看我們,我們也會想你的。」
這樣的字我連一眼都不想看。
我開心都來不及,又怎麼可能會回來?
坐了一天的車,我總算到了目的地,是一家很小的尼姑庵。
前世我是被打暈了送過來的,醒來後哭的昏天暗地,根本沒有注意到這裏的房間幹淨整潔,比家裏好多了。
而且也不用挨餓被打,也不需要忍受莫名其妙的冷暴力。
我一進去就開心地掉眼淚了。
她們問我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不開心的事情?」
我說沒有:「在家裏被打還吃不飽,睡覺的地方都是廁所改造的。」
現在我也不用半夜起來給熬粥。
之前在家,那麼那麼冷,都熬出了凍瘡,手都潰爛流膿了,我媽都沒有放過我:「你不做飯我們吃什麼?」
現在我連洗手都可以用熱水,我這不是幸福是什麼?
一聽我說完,她們眼裏止不住地心疼。
「很多這裏都是被趕出來的人,你要是真心想留下,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我點點頭,問:「出家了,就不用和以前家裏人來往了吧?」
「是的。」
我激動不已,等一句話實在是太久了。
因爲第二天,繼父就打電話給我了:「你媽查出了肺癌了,你快點回來照顧一下。」
我說不好意了:「我都出家了,這事不歸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