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的就是哪天遇上你們這樣的,能派上用場。”
壯漢和瘦子張着嘴,半天沒合上。
警察專門去學賊偷的本事來對付賊?這話鑽進耳朵裏,怎麼聽怎麼別扭,像腳穿錯了鞋。
可眼前空了的槍,對方手裏實實在在的 ,又鐵錚錚地擺着,由不得他們不信。
這離奇的事,偏偏就讓他倆給碰上了。
周遭的警員與尚未散去的市民們聽聞此言,無不對他生出肅然的敬意。
一位警務人員竟肯犧牲私人時光,專程研習犯罪手法以更有效地打擊罪惡——這是何等盡職的奉獻精神?
然而他們無從知曉,林正佳方才所言不過是一番信口開河的托辭。
其實簡單得多:這一切源於系統賦予。
與衆多穿越者相仿,林正佳亦身負一套系統——“正佳警探系統”。
其運作邏輯並不復雜:自他正式入職警隊起,每當他參與破獲案件,系統便會依據該案的社會影響、偵辦難度、危險程度及涉案金額等多重維度,在結案時給予相應的經驗值積累。
當經驗累積至特定閾值,便能解鎖各類技能。
他之所以精通 之術,正源於此系統。
當初激活系統時,新手禮包所贈予的“行竊大師”
技能,令他瞬間掌握了所有竊取手法——坦白說,這份饋贈至今仍讓他感到這系統似乎帶着“那麼一點”
微妙的違和感。
哪門子“正佳”
警探,竟需熟諳偷盜之藝?
但終歸有勝於無,林正佳選擇了坦然接納。
若非如此,他何至於以警員之身去鑽研竊術?莫非真是閒極無聊?
這真實緣由他自然終生不會吐露,故而才編織出這番冠冕堂皇、符合職業形象的借口。
就在這時,一位警員小心翼翼地問:“不過,林警官……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似乎並不直接負責拘捕罪犯吧?”
交通執行及管制組——即俗稱的交警。
是的,眼下的林正佳正是交警一員。
基於前世殞命的教訓,林正佳此生立志投身警界,自幼便朝此目標不懈努力。
當發現系統功能竟與自身志向完全契合時,他更是自覺如虎添翼,深信能借此攀上職業生涯的頂峰。
現實卻迅疾地給了他沉重一擊。
警隊分配結果揭曉: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交警崗位。
那一刻,他幾乎陷入崩潰。
旁人穿越後若入警隊,不是進入重案組便是反黑組,再不濟也是巡邏警員;輪到他時,卻成了交通執行及管制組?自然,並非意指此崗位低微。
所有警種皆以護衛民衆爲宗旨。
問題在於,除文職外幾乎所有警種皆能接觸刑案——唯獨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例外。
該組專司交通事務,常所能觸及的最大事件莫過於交通事故。
然而車禍能算作案件嗎?除非涉及故意撞擊或肇事逃逸,否則幾乎不構成刑案。
即便真發生此類事件,案件亦會移交重案組或刑偵科偵辦,絕不會留給交通組處理。
這豈非等於廢去了系統的用武之地?
但林正佳轉念一想:交警便交警吧,後總有機會申請調換警種,轉入重案組、刑偵科或反黑組之類。
如此自我寬慰後,他方逐漸平復心緒。
尚未等他籌劃調職事宜,某次經歷卻讓他意外發現了在交警崗位上獲取系統經驗的途徑。
那是一次大規模抓捕行動,他奉命在外圍實施交通管制。
這本屬交通組的常規勤務,並無特別。
然而行動告捷之際,系統竟判定他參與了案件,並給予經驗獎勵——盡管是以最低評價標準發放。
這一發現仿佛爲他推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原來即便僅是“邊緣參與”,只要有所涉及,系統便認可爲案件參與。
自那以後,林正佳的行事風格悄然轉變。
原本只是按部就班工作、伺機調職的他,開始展現出異乎尋常的積極性。
每逢有案件需要封路協查,他總是主動請纓;即便在辦公室聽聞其他小組辦案,無論當值與否,他都會特意繞道現場,借同事之名搭手幫忙——或是拉起 ,或是維持外圍秩序。
久而久之,他在西九龍警界成了名人,同僚皆視他爲熱心腸的典範。
而他也確實借此“蹭”
入了不少案件。
漸漸地,林正佳品味出交警崗位的獨特妙處。
其他部門警員,無論是重案組還是刑偵科,同一時段通常只專注單一起案件,而破案周期短則數,長則旬月甚至更久。
林正佳當初沒選其他部門,自有他的考量。
重案組也好,刑事調查科也罷,聽着風光,可萬一碰上棘手的懸案,十天半月沒有進展也是常事——那意味着他半點經驗都撈不着。
交通執行及管制組卻不同,天地廣闊,處處是機會。
這裏的案子破不了,自有別的組在忙活;東邊不亮西邊亮,總有不設防的功勞可以輕輕“蹭”
上一筆。
哪怕每次只得最微末的一點,積少成多,細水長流,反倒比困在一處枯等要穩妥得多。
所以他改了主意,留在了路面。
今出現在這間酒吧,也正是爲此。
下午當值時,他瞥見幾張油麻地重案組的熟面孔朝這頭來,心裏便有了數。
下班後,他換了便服,裝作 客晃進店裏,一面啜着酒,一面用餘光掃視——那幾個同僚的目光,屢屢落向角落的壯漢與瘦子,後來還多了一個矮個子。
原本他沒打算直接手。
跨部門搶功,是這行當的大忌。
功勞連着升遷與賞金,奪人前程,甚於掘人祖墳。
若他還想在這條路上走下去,便不能犯衆怒。
所以最初的計劃很簡單:悄悄取走那兩人身上的彈匣,既替同僚消去一分險,自己也算“參與”
了案件,系統自會記上一筆。
如此兩全,不顯山不露水。
誰知意外陡生。
某個重案組夥計的配槍竟滑落在地,清脆一響,霎時驚動了目標。
場面驟然繃緊,雙方舉槍對峙——可林正佳知道,壯漢與瘦子手裏的槍,是空的。
其他差佬卻不知情。
他們忌憚那黑洞洞的槍口,投鼠忌器,罪犯若趁機突圍,眼看就要功虧一簣。
這事他又沒法明說:空口白牙,誰敢信你?萬一判斷錯了,代價便是人命。
到了這一步,沉默已非上策。
先前若貿然出手是搶功,眼下局面失控,他挺身而出便是救場。
性質不同了。
*
另一頭,當最後開口的差佬道破林正佳所屬的組別,壯漢與瘦子的臉瞬間青黑交加。
和我們周旋這半天,結果你只是個管交通的?!
這種感覺,好比你在街頭撞見偶像,狂喜着合影籤名、還請他吃了頓大餐,末了對方向你坦白:其實我是賣餅的。
簡直像生吞了只蒼蠅。
“組別不重要,都是警察嘛。”
林正佳打個哈哈,輕巧帶過,隨即向前踏了一步,目光鎖住兩人,“閒話少說。
你們是現在乖乖就擒,還是想再掙扎一下?”
他步步近。
壯漢的腦門滲出冷汗。
槍不能用,四周還有七八個虎視眈眈的警察,束手就擒絕無可能。
他的眼珠急速轉動,瞥見林正佳此刻離他們比離其他同僚更近,一個險招猛地竄上心頭。
他極輕微地朝瘦子側了側臉,氣音擠出牙縫:“抓他當人質,那些警察退開,我們才有一線生機。”
瘦子幾不可察地點了下頭。
壯漢隨即反手摸向自己後腰——
卻摸了個空。
他一愣,脫口低吼:“我刀呢?”
身側佩槍,但他仍備了 。
槍膛裏的 畢竟有限,且一旦鳴響,動靜必然驚人。
帶刀便是爲了應對 耗盡,或是想要避免喧囂的場合。
“在找這個麼?”
林正佳迎面走來,唇邊噙着極淡的笑意,指間夾着一柄窄刃小刀,在他眼前輕輕一晃。
“我的刀!”
壯漢一眼認出那正是自己的貼身短刃。
旁邊的瘦子見狀,急忙伸手探向腰際——他也藏了刀。
卻摸了個空。
臉色霎時陰沉下來。
“你的……也在我這兒。”
林正佳瞧見他的動作,嘴角弧度加深,又摸出另一把小刀晃了晃。
接着,他隨手將兩柄刀向後一拋。”連刀都能無聲無息取走,你們憑什麼認爲,我會留下任何能傷人的東西?”
“告訴你們,凡是身上能當作凶器的,我都收走了。”
話音落下,鑰匙、打火機……林正佳從懷中一件件掏出零碎物件。
壯漢與瘦子盯着那些東西,眼珠幾乎瞪出眼眶——那全是他們隨身攜帶的物品。
可刀與槍也就罷了,畢竟確實能傷人。
連鑰匙和打火機也要拿走?
這東西也能算凶器?
簡直荒謬!
“別的不說,鑰匙和火機?這玩意兒能戳死人還是燒死人?照你這道理,褲衩子還能勒死人呢,怎麼不一道拿走?”
瘦子忍不住譏諷。
林正佳眼中掠過一絲戲謔,故作恍然:“咦,你們怎麼知道我真考慮過扒你們褲衩?後來一想,雖說褲衩確實能勒人,可畢竟是貼身衣物,一動手你們就會察覺,這才作罷。”
好家夥!
還真打過這主意?!
二人腦中剛閃過這句,便瞥見林正佳眼底那抹玩味,頓時明白:對方在耍他們。
怒火驟然竄起。
但下一刻,他們又強壓下去。
現在不是發怒的時候。
得想辦法脫身!
壯漢咬牙低喝:“不管了,直接上!抓住他當人質,咱們才有一線生機!”
別無選擇。
說罷,他猛地朝林正佳撲去。
瘦子緊隨其後。
周圍警員早已聽見,急忙向林正佳靠攏。
林正佳卻眯起眼,抬手一揮,示意衆人止步。
***
壯漢沖至眼前的刹那——
“啪!!!”
林正佳眼底寒光微閃,後發先至,一記沉重的耳光狠狠摑在壯漢左頰。
我是誰?
我在哪?
我在做什麼?
震耳的掌摑聲中,壯漢腦中一片混沌,左臉迅速紅腫,視線渙散,身子踉蹌。
這一巴掌將他徹底打懵了。
但還沒結束。
“啪!”
見對方身形搖晃,林正佳不緊不慢上前,左手揪住其衣領穩住那人,右手反手又是一記耳光,甩在右臉。
右頰應聲腫起,壯漢眼神更空,搖晃愈烈。
接着——
“啪!”
正手再向左臉補上一掌。
隨後——
“啪!啪!啪!”
正手,反手,正手,反手……
巴掌聲連綿不斷。
林正佳一邊抽打,一邊冷聲數落:“給你臉了?是不是給你臉了?還想抓我?威脅警察?方才好聲好氣同你說話,真當我脾氣好?”
“咕嚕。”
周圍警員與尚未散去的群衆望着那暴戾的掌摑與林正佳近乎猙獰的姿態,不約而同咽了咽口水。
心頭齊齊浮出兩個字:凶煞。
最後,當壯漢整張臉腫如發酵面餅時,林正佳再次高揚起手,重重落下。
“啪!!!”
比先前任何一次都響亮的耳光炸開。
壯漢腦袋一歪,徹底昏死過去。
“噗通。”
身軀倒地。
林正佳鬆開手,那人便像一袋溼泥般軟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