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睜眼,我正指揮小太妹毆打養父母剛接回家的真少爺。
前世我這麼,最後家族破產,他遠走高飛,我慘死街頭。
這一世,我嚇得魂飛魄散,沖上去就擋在他面前:“住手!誰準你們動我哥哥的!”
小太妹們愣了。
“不是你讓我們動手的嗎?”
真少爺擦了擦嘴角血跡,眼神冰冷看向我,嘲諷道:“拳打腳踢還不夠?還要玩什麼新把戲?”
我死在一個雪夜。
橋洞下的寒風像刀子,割開我單薄的衣裳。意識模糊時,我看見馬路對面巨幅廣告屏上,那張熟悉又陌生的臉。
林默。
林家流落在外十八年、曾被我用粉筆灰倒進水杯、用死老鼠塞滿書包的真少爺。
如今他西裝革履,眼神冷峻,正接受財經雜志專訪。標題醒目:《從棄子到商業帝國掌舵人:林默的十年逆襲》。
而害他至此的我,正蜷縮在垃圾堆旁,等着生命一點點流失。
真可笑。
前世我拼了命想保住養女身份,跟着那群所謂的親戚一起踩他、辱他、把他往泥裏按。我以爲這樣就能讓養父母看見我的“忠心”,以爲這樣就能把那個突然出現的“真貨”擠出去。
結果呢?
林家那群蛀蟲內鬥掏空公司,破產清算那天,我被第一個扔出門。養母哭着塞給我最後一張卡,卻被林俊搶走。他說:“一個撿來的野種,也配拿林家的錢?”
我在雪地裏爬了三條街,最後停在這個橋洞。
血從嘴角滲出來,混着融化又凍上的雪水。
如果能重來……
如果能重來……
“綰姐,打不打啊?這土包子瞪人呢!”
尖銳的女聲刺破黑暗。
我猛地睜開眼。
刺目的陽光,嘈雜的笑罵,還有幾個穿着誇張、頭發染得紅紅綠綠的女孩圍成的圈。
圈中心,一個清瘦的少年蜷在地上,校服沾滿灰塵,嘴角滲着血絲。他低着頭,碎發遮住眼睛,只能看見緊抿的唇線和繃緊的下頜。
林默。
十八歲的林默。
我低頭看自己的手——白皙,細嫩,指甲上還塗着鮮紅的蔻丹。身上是某奢侈品牌的限量款連衣裙,腳上是剛上市就被我搶到的名牌鞋。
我重生了。
回到了林家剛把林默接回來三個月,我正指揮小太妹們“給他點顏色看看”的這一天。
前世這個時候,我抱着胳膊在旁邊看戲,還笑着說了句:“用點力啊,沒吃飯嗎?”
然後林默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我記了十年。冷得像冰,深得像潭,裏面翻涌着的不是恨,是一種更可怕的、徹底的無視。
就好像我這個人,連讓他恨的資格都沒有。
“綰姐?”染着紫色頭發的女孩推了推我,“還打不打了?這鄉巴佬骨頭還挺硬,一聲都不吭。”
我渾身一顫,幾乎是撲過去的。
“住手!都給我住手!”
我推開圍着的女孩,踉蹌着跪倒在林默面前。水泥地粗糙的顆粒磨破膝蓋,我卻感覺不到疼。
“哥……”聲音抖得不成樣子,“哥你沒事吧?對不起,對不起……”
我想去碰他,手指伸到一半卻僵住。
我不敢。
我怕他眼裏的厭惡。
林默慢慢抬起頭。
額角的傷口還在滲血,滑過他蒼白的臉頰。那雙眼睛,果然和記憶中一模一樣——冰冷,空洞,帶着一絲若有若無的嘲諷。
他看着我,像在看一場拙劣的表演。
“林大小姐,”他開口,聲音沙啞,“今天換套路了?”
“不是的,我……”
“打一巴掌給個甜棗?”他撐着地面站起來,動作很慢,每一下都牽動傷口,但他眉頭都沒皺,“還是說,你覺得這樣更好玩?”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急得眼淚直掉,“哥,我以前混賬,我不是人,你打我罵我都行,你別這樣……”
“別叫我哥。”他打斷我,語氣平靜得可怕,“我姓林,你也姓林,僅此而已。”
他彎腰撿起地上破爛的書包,拍了拍灰,轉身要走。
“林默!”我爬起來追過去,“你去哪?你臉上還在流血,我送你去醫院……”
“不必。”他沒回頭,“林大小姐的‘關心’,我受不起。”
他的背影在午後的陽光下拖得很長,單薄,倔強,孤獨得像曠野裏一棵被風刮歪的樹。
我站在原地,眼淚糊了滿臉。
旁邊的小太妹們面面相覷。
“綰姐,你……你真不打啦?”
“打什麼打!”我抹了把臉,惡狠狠地瞪她們,“那是我哥!親哥!以後再讓我看見你們碰他一手指頭,我先把你們手剁了!”
女孩們嚇得後退兩步。
紫頭發猶豫着問:“可是綰姐,你上周不是還說,這鄉巴佬搶了你爸媽,要給他點教訓……”
“我那是放屁!”我吼出來,“以後誰再說他是鄉巴佬,就是跟我林綰過不去!聽見沒!”
她們諾諾點頭,眼神裏全是不解和“大姐大是不是瘋了”的猜測。
我知道她們不懂。
我也不需要她們懂。
我轉頭看向林默消失的方向,指甲掐進掌心。
這一世,我要把欠他的,百倍千倍還回去。
哪怕他恨我。
哪怕他不認我。
我也要護着他。
直到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