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星野找了兩位嬸子幫忙,把周喬喬送去醫院。
迷迷糊糊間,周喬喬又看到了原主前世的記憶。
原主家裏有兩個光宗,兩個耀祖,她是夾在中間的小可憐。
這幾年下鄉,兩個光宗畢業後,爲了留在城裏,家裏花了大力氣,給老大周衛國買了工作,又把周母劉月娥的工作,轉給老二周衛華。
家底一下就掏空了,兩個光宗娶媳婦沒錢了。
原主高中畢業,家裏就急着給她張羅婚事,說是避免她下鄉。
這個理由不稀奇,有下鄉的壓力在,很多人都會這麼作。
但,避免下鄉是真,舍不得她吃苦卻是假。
而是對周家來說,要是讓原主下鄉,這個閨女就等於白養了。
那不得虧本?
本來嘛,原主能讀高中,就是周來旺和劉月娥聽人說,原主長得漂亮,讀個高中,以後嫁部那是綽綽有餘。
周來旺和劉月娥一聽是這個理兒,這才忍痛讓她讀高中。
平時沒少拿這事說嘴,誰誰誰小學沒讀完,就在家活了。
誰誰誰才讀了初中,就嫁出去換了彩禮。
她能繼續上高中,就要多感恩,多活……不然就是沒良心。
周來旺和劉月娥也沒想到,閨女剛畢業,陳向東就找上門,說除了原本的188塊錢禮金和三轉一響,私下還願意多出一千塊錢娶周喬喬。
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啊!
這陳家,陳父是機械廠的小組長,陳母是紡織廠工人,家裏五個兒子,個個有工作,最差都有個臨時工着。
老大陳向東,更是運輸公司駕駛員。
現在人家願意多出一千塊錢彩禮娶原主,他們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三轉一響加188禮金,再加多出來一千塊錢,不但可以給兩個光宗風風光光娶回媳婦,供兩個耀祖讀書,還能多出好幾百!
但凡多猶豫一秒,都是對錢的不尊重!
雖然今年三十歲,比原主大了一輪,年紀是大了點,雖然前頭死了三個老婆,雖然有三個孩子……
但,方向盤一轉,黃金萬兩!
再說年紀大會疼人,前頭三個女人福薄,這個福就該原主享,嫁進去好生把三個孩子養大,自己再要兩個孩子,福氣在後頭呢……
原主的命運就這樣被他們輕易決定。
在雙方都心知肚明的情況下,陳向北替陳向東相親,進行騙婚……
你看,他們心裏其實比誰都清楚,這並不是什麼好婚事,不然也不會連相親都要找人頂替。
原主直到晚上洞房時,發現進屋的人是陳向東,才知道被陳家騙婚,卻求救無門。
第二天,張鳳仙帶着家屬院的人,把她堵在陳向東床上。
陳向東喜歡,尤其喜歡在床上。
前面三個老婆都是被打死的。
原主被他折磨了一夜,鮮嫩的身體上沒一塊好肉,昏死在床上。
被人從床上拖下來時,那些痕跡就尤其明顯且觸目驚心。
她渾渾噩噩睜開眼,張鳳仙的巴掌已經劈頭蓋臉扇過來。
張鳳仙罵她不要臉,知道陳向東工作好,工資高,新婚夜去爬大伯哥的床……
掙扎着喊了一夜救命的原主聲音又又啞,幾乎完全失聲,辯駁的聲音淹沒在張鳳仙的高聲咒罵裏。
無論她如何解釋,都沒人肯相信。
或許,有人相信她的話,但這些人本就是張鳳仙帶來的,都是和陳家、和張鳳仙交好的人,本不會爲她出頭。
她想去報警,卻出不了門。
所有人都說她水性楊花,不守婦道,搞破鞋,該被送去革委會,先遊街批鬥,再判刑勞改。
原主百口莫辯。
最後,陳家當家人陳繼昌一錘定音:“陳家做不出死人的事,既然事情發生了,就讓向東委屈些,娶了她。”
哈!
她一個清清白白的大姑娘,被他們陳家騙婚,被有三個孩子、愛的三十歲老男人陳向東糟塌了,到頭來還變成了陳向東受委屈?
陳向東拿着她的結婚證明和材料,去結婚辦事處領了兩個人的結婚證回來。
領了證,陳向東的所作所爲有了免死金牌。
原主從此被困在陳家,開啓了悲慘一生。
彼時,她不知娘家是同謀,再三向娘家求救,可從父母到兄弟,都讓她別鬧事,老老實實過子。
打你怎麼了?哪個女人不挨打?
誰家的子不是這麼過的?就你矯情?
他打你肯定是你不對,不然他爲什麼打你?
原主每天被打得鼻青臉腫,什麼辦法都試過,報警,向婦聯求助,找陳向東單位領導,要求離婚。
公安、婦聯和單位都說這是家務事,只能調解。
陳家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張鳳仙還要去投訴人家公安、婦聯和單位的同志,說人家破壞她兒子兒媳的婚姻。
所有求生的路都被堵死。
她告一次狀,陳向東就往死裏打她一次。
最嚴重的一次,周喬喬被打斷六肋骨,眉骨骨折,眼球充血,胳膊骨折,內髒出血,牙也被打掉了兩顆。
但有了那張結婚證,這就是家務事。
把者批評教育一頓,事情就算處理了。
由於原主嫁進門的方式不光彩,整個陳家,誰都可以踩她一腳。
張鳳仙每天教訓她,動輒打罵,不許吃飯,陳家所有的活都丟給她一個人,幾個妯娌連孩子的衣服都丟給她洗。
理由就是她沒工作,連家裏的活都不,還想吃白飯不成?
還有已經嫁出去的大姑子陳水紅,婆家,她爲了拼生兒子,把四個女兒全丟回陳家,讓她帶……
陳向東亡妻留下三個孩子同樣惡毒。
他們原本是家裏的最底層,沒媽,陳向東脾氣暴躁,只會打他們,和陳家其他孩子比,他們沒人護着。
但!自從原主嫁進來後,就取代了他們成爲最底層。
幾個孩子以前不敢反抗其他人的欺負,現在卻敢把所有惡都作在周喬喬身上,打她,罵她,陷害她。
還反咬一口,說後媽惡毒,容不下他們,虐待他們……
原主懷過一個孩子,是結婚當天有的。
她沒想過留下那個孩子,那是陳向東犯罪的證據,是陳向東強迫她才有的孩子,她覺得惡心。
但她還沒來得及處理,那三個孩子先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