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近來讀到“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這讓我想起一些久遠的回憶,卻無法向任何人訴說。我曾想活的燦爛如花,卻不想這半生寂寞如雪。

後來我終於妥協。

其實做個平凡人也不錯,至少有那麼一兩個人愛我。

最近,天氣悶熱無比,昨夜更是雷聲大作。

讓我想起幼時獨自睡在閣樓上那些孤寂可怕的夜晚。

我在雷聲中一夜一夜成長,不再試圖尋求大人庇佑。

——我就是自己的保護神。

從那時起,我就知道路是一個人走的。

可是一路走來,真是好孤獨啊。

我有些羨慕那些人緣好的“女主角”們,她們隨便就可以成爲人群的焦點,得到衆人的喜歡。

而我的世界孤寂得落針可聞,只有孤獨到耳鳴。

某天當我讀到“世界微塵裏,吾寧愛與憎。”我不禁想,我出生那天,是不是有灰塵在窗邊的光束裏漂浮,就像我這一生的宿命,漂泊異鄉,居無定所?

入秋了,落葉紛飛好似舞蹈。

張國榮曾有一首歌裏的歌詞我很喜歡,那就是“秋天該很好,你若尚在場。”

我也不知在懷念誰。

我沒有懷念的人,我只是經常做夢,夢見過去的人和事。

但是我清楚地明白,我並非想念他們,而是想念我一去不復返懵懂無知的青春。

人不會同時擁有青春和對青春的感受。

我也是後來才慢慢領會到,魯迅先生所著[朝花夕拾]真正的含義。

我於生命的最後一刻,開始想念曾經出現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個至關重要的人。

他們在我的腦海裏——

重生。

………………………

天空的顏色很美,像塊本該出現在展覽館的畫布。

說起來,應該是叫“方逸麒”的那個人說過。

——人這一生忙忙碌碌,最不該錯過的東西,是朝陽和晚霞。

十一歲時的我聽不懂,只是一味的很困,哈欠連天地對着講台上的數學老師。

我那時從未分心認真看過一場出和落。

直到後來,很久以後的後來,久到我記不清是哪年了,他說,抬頭看看窗外吧,月色很美,晚霞撩人。

我那時想,我的窗外除了大山還是大山,有什麼看頭呢?

我沒有告訴他我有多麼不屑,可是他,復一地帶我看出和落。

方逸麒不語,只是一味地想要感化我這哈榆木腦袋。

……

我想,這真是個浪漫至死不渝的男人啊。(這真是個閒的蛋疼的男人啊~)

我人生最大的事就是睡覺。

我給自己做了一個非常非常軟的枕頭,睡覺前我會進行一場虔誠的儀式——把枕頭拍散,達到最鬆軟的程度,才能心滿意足地安心地睡去。

直到上三竿,被餓醒。

——因爲我要做個非常懶的學生。

如果有比懶大賽,我絕對是冠軍。

我考試總是拿捏得剛剛好,不多不少,剛剛好做一個普通高中生。

結果就是,十八歲那年我落榜了。

我敷衍他,說,我去復讀了。

他一直想要我報考他的大學,想見我。

其實我已經落榜了,甚至已經參加工作了,

這些,我沒有和那個人說。

他還在傻傻地考駕照,想來找我。

不再看出落了嗎?我心想。

那就不看了吧。我把他拖進了黑名單,永不見天。

讓他對着他的專業課老師囉嗦去吧。

忘了我吧,各自歸位吧。

但是後來我發現,我繼承了他的愛好。

這是個心機很重的男人,我想。

因爲每一次的抬頭看向天空,我都能想到他。

還有他的網名

——風。

出,落,風……

竟然在潛移默化中就滲透進了我的生活。

我敢說他在毅力這方面,比他的專業課知識厲害。

但是,自尊心作祟,我沒對誰說起過,有過這麼一段浪漫的故事。

我原本以爲,我會談戀愛,結婚生子,一輩子就這樣,忘掉這個人。

懶得規劃的人生,跟隨人流,也許很適合我。

結果,二十歲的我真的做了“人流”。

我開始害怕了。

這是怎樣一段可怕的經歷啊,小說都不敢這麼寫吧?

我很愧疚,對我,對那個未出世的孩子。

我傷害了自己,更傷害了一條生命。

我已經不配再做母親。

慢慢的我發現,結婚生子這條路走不通,我開始尋求別的發展。

是的,我想去找風。

我想要自由。

從前被“學生”這個身份困了十八年,以後,不想被“妻子”困一輩子。

我只想去遠方的地方看看。

因爲找不到落腳處,我就想到了故事裏那個浪漫的男人。

是啊,養出這麼一個浪漫的人的地方,大概也很浪漫?

我想去看看。

念頭一旦升起就在血肉裏瘋長,仿佛每一口呼吸都是爲了他描述裏的“烏托邦”。

什麼是烏托邦?

我把它理解爲一個人們逃避現實,構造精神樂園的地方。

我覺得太適合我這種——神經病了。

我最擅長的事情,是構建一個溫柔的陷阱,紅着小兔般的眼睛,親眼看着別人爲了救我,跳下去。

這時候我就會露出本來面目,說,都怪你,誰讓你靠近我的?我是一個壞人,他們都知道的啊,難道你當初不知道嗎?爲什麼要來責怪我呢?

我享受“陷害”別人的。

一方面,這是我對維持“綠茶”形象時受到嘲笑時的反擊,另一方面,這也是我獲得人生樂趣的方法。

人生太短了,我想尋求點別的。

所以我的茶藝功夫十分了得。

可以說,沒有人比我懂的,以身作餌,誘騙無知的人掉進我的陷阱裏面。

就這樣,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他非常愧疚,他覺得這兩年不僅消耗了我的青春和身體,還讓我失去了對愛情的渴望。

但是說實話,我不需要。

真的。

我不是一個多麼高尚的人,我喜歡錢砸在臉上又疼又爽的感覺,不想說着違心的話眼巴巴地望着金燦燦的鈔票。

他想給我錢彌補,但是就這段感情來說,我沒有失去什麼,所以我還是拒絕了。

因爲我一開始的動機就不純,除了他長得像我高中時暗戀的男生外,我那時真的很需要一個人的陪伴,要不是他,我早就死在了十八歲單槍匹馬的青春年華。

盡管他確實傷害了我,但是我還是感激他,沒讓我死成。

現在,又活生生的,踏上了北上的列車。

和我在一起是很累的,我知道這幾年和我在一起他都經歷了什麼。

站在他的角度來看,我就是一塊怎麼也捂不化的冰。

哪怕他把作爲男人的自尊一再降低,我也還嫌不夠,甚至想在他頭上撒泡尿,告訴他我想要的還不止這些。

——我要你的命。

你不是喜歡我嗎?我作死你,看看你有多喜歡我唄?

當然,我並沒有這麼冷血,我不是一個狠角色。

雖然看上去我很冷酷無情,但這些我都沒能在實踐中做到。

我雖然自私可恨,但是我並沒有算計旁人後全身而退的本事,我只有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打法。

所以這段感情。可以說是兩敗俱傷。

我過得不好,他也好不到哪裏去。

但是談戀愛時候是真的快樂啊,兩個人濃情蜜意時,恨不得立刻原地結婚。

爭吵時……我們甚至沒有過爭吵。

以至於雖然一開始在一起的目的不是喜歡才在一起,但慢慢的陪伴產生的感情已經占據了上風。

其實我早就膩了,可我怕,怕再也沒有第二個人能給我這種感覺。

我就像一只不點燈在夜裏漂泊的小船,他是無邊無際的海上突然出現的小島,我短暫結束膽戰心驚的路程,在他懷裏停靠一會兒,等我想起來我啓航的目的上什麼後,我開始嫌棄他的老破小來。

還記得冬天的時候,我得了肺炎,燒得不省人事。

依稀記得我當時昏昏沉沉的,他拖着同樣發燒的身體給我物理降溫,跑很遠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時的藥店給我買退燒藥。

那時候,我的確是很感動的。

可是時間長了,我知道他終究代替不了記憶中的人,而我,始終與他門第高攀不起。

……

再次和方逸麒相遇是我結束這段感情三年後。

我在北方度過了一段十分瀟灑的子,最後玩累了,決定在北方定居。

三年的時間不長,卻足以改變很多東西。

前任已經成婚了,和我們曾經勾畫的藍圖差不多,他結婚生子,事業有成。

這期間,除了他結婚我送去的祝福,我們再也沒有過聯系。

從此這段感情真正青,畫上稍微不完美的句號。

曾經的發小們都結婚的結婚,生子的生子。

她們羨慕我無牽無掛,我羨慕她們能做個喜怒哀樂的普通人。

她們不知道我也羨慕她們有個幸福的小家,一三餐,普普通通。

我做不到和一個人長長久久,新鮮感過後只剩下枯燥無味的油鹽醬醋茶。

賢妻良母的典範,我在我母親身上看到過,卻也清楚她最後什麼也沒得到,除了不堪忍受屈辱逃走後人們的閒言碎語,還有兩個時刻提醒她曾經的痛苦的兒女。

所以我從來都知道,我做不到守着丈夫兒女好好過子。

三年來在站點與站點之間穿梭,在一個又一個家庭之間孤獨生活,這種感覺就像我穿過了無止境的時光長河,我的路上只有我在活着,別人也只是路過。

其中,方逸麒待的時間最長,十一歲到二十三歲,他一直都在。

我沒想到會在某座不該相遇的城市遇見他。

那天,我爲了一座即將倒塌的知名古建築起了個大早,早餐也沒吃就扛着相機上山了。

等我終於結束拍攝,已經快下午了。

我回去的路上已經餓的頭昏眼花,可笑的是,爲了輕裝上陣,我的包裏除了紙巾什麼也沒帶。

我腳步虛浮地跨進一家店鋪,對着櫃台後的店員一句話都來不及說就感覺眼前一黑,重重摔在地上。

我醒來就見一群陌生人圍着我,我半天才反應過來我是低血糖了。

“你還好嗎?”

那時我還沒有意識到,他問的,是十一歲的我,跨越了十多年的時光,他問出了這句話。

巧合的是,這是家中藥店,這個男人就是這裏的中醫,也是我認識了十幾年的網友——方逸麒。

我一開始沒認出他來,因爲他比照片上白了很多。

他卻一眼認出我來了。

等我第二天回到店裏打算當面感謝他時,他突然看着我的眼睛,問我:“你是周漾吧?”

我當初最想見到也是現在最不想見到的那個人,站在我面前,對我笑。

執念不消,寢食難安。

不知道是我幸運還是老天捉弄我,總之我們“相認”了。

我隨口胡謅,說來這旅遊散心。

實際上我從當年給他說一定要來親眼看看,心心念念都要來。

而他也記住這個承諾,來到這裏等待我。

這個男人一向浪漫,連等待一個人的方式都是這樣的“古樸”。

他約我出門吃飯的時候我還特意穿了壓箱底的裙子。

我心想,畢竟是約會,體面一點。

盡管我做了充足的準備,見到我的時候,愣了好幾秒,我當然不覺得是我今天的ootd驚豔到他了。

因爲我不喜歡穿裙子,偶爾穿一次很奇怪。

我在餐桌前坐下,直接告訴他,我對當地美食不熟悉。

反正赴約的目的,又不是爲了這頓飯。

吃什麼都一樣……

怎麼可能不一樣?!!!

要不說爲什麼旅遊得做攻略呢?

我來這兒這麼久,第一次吃到正宗的北方菜,還是這麼好吃。

“反正下次不一定見面,飯得吃到肚子裏才算自己的。”我反復給自己洗腦,硬是把那一桌子我當初不停推辭說“吃不完別點這麼多”的菜給吃完了。

……無語的分割線……

飯後,我們浪漫的壓馬路,像一對普通的情侶那樣。

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兩邊的街市燈紅酒綠,熱鬧非凡。

這座城市很繁華,千百年來都如此。

同時擁有美麗的風光和厚重的歷史。

這也是我喜歡它的理由。

路燈橙黃,光線有些溫暖。

微風輕輕拂過我的臉頰,偶爾帶起裙角擦過他垂在身前的手,地上的兩個影子偶爾在路燈的錯位影射下溫柔相依偎,好像一對熱戀情侶。

他給我細細介紹這座城市,我點頭禮貌回應,偶爾抱以溫柔的微笑。

“……我沒想到真的還會再遇見你。”他停了下來,我抬頭一看,到酒店門口了。

他忽然看着我不說話了。

我知道他想要回應,但我確實不知道該說什麼。

說我也沒想到?可我確實來了。

說其實我等你好多年了?不切實際,也很廉價。

我沉默的間隙,有一群少年從街上騎車過去,他們沖我吹着口哨。

肆意,張揚。

我笑了笑,想起自己“叛逆”的那些年,不免有些惆悵。

“周漾,現如今你的眼睛裏一點光都沒有了,我記得,你以前不是這樣子的,我不在的時候,你到底經歷了什麼?”方逸麒微微傾身,盯着我的眼睛。

我往後靠了靠。要不說,我們是最有默契的網友呢?盡管我什麼都不說,他還是能一眼看出我的變化。

“從前?從前我什麼樣?你還記得嗎?”我問他。

他看着我,仿佛陷入了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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